原标题:保护个人征信需约束金融机构自由裁量权
文/毕舸
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征信报告“工作单位”一栏中竟被写上了“专业做鸡十年”。原因在于房女士和晋商消费金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事后,经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协调,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做了在线删除处理。然而,据房女士称,事发后她一直没有收到涉事公司针对此事的正当说法。
征信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用于查询个人或企业的社会信用。征信报告分为三类,分别是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其他信息。随着我国逐步迈向信用社会,个人征信报告就承担着个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各种重要信用记录,也包括涉及所谓的信用污点,如信用卡透支、个人按揭贷款逾期还款、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或电信欠费等情况。
而一旦有较多的信用污点,相关当事人会在未来面临如信贷、日常生活消费等方方面面的受限,比如金融机构会因为其各类费用拖欠行为,而对其后续如房贷、消费信贷等发放审核时更加慎重。
也因此,当个人征信报告所指向的全民征信体系建设启动,很多人都在关注一个话题,就是一旦出现个人征信报告的失真,该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
房女士的个人征信报告被晋商消费金融加上“专业做鸡十年”的侮辱性字眼,就堪称一个典型案例。晋商消费金融如此做法,已经严重侵犯了房女士的名誉权。据媒体调查发现,2019年8月,该公司曾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被行政处罚。可以说,这家金融服务机构在有关公众信息调查及情况填写上屡有前科,其本质是对他人信用报告公正性、名誉权保护的无视。
正如律师所指出,个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欠款金额、逾期时间可以上传征信系统,但征信机构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如果确如该个案中有辱人格或名誉的内容出现,当事人可就名誉权受到侵害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才能防止金融机构任性使用自由裁量权,对个人征信报告附加不实甚至不当信息?
央行有关人士指出,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从目前所呈现的事实来看,晋商消费金融一旦被起诉,很可能要承担侵犯房女士名誉权的责任,需对受害者公开道歉、赔偿。但这依然属于事后问责,如果不是房女士查询个人征信,此类侮辱性字眼就会继续存在,对房女士的名誉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同时,涉及到个人其他方面的征信信息,如果单方面由金融机构上传,而无必要的审核过滤机制,一旦出现有意或者无意导致相关信息错漏偏差等问题,也会给公众带来多重损失。这反映出个人征信报告存在管理盲区。
避免金融机构对个人征信报告内容上传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加大对个人征信的真实性、全面性保护力度,就要从两方面入手。首先,应当对现有个人征信报告系统加以技术改进。比如金融机构每次上传、修改用户个人征信报告的新内容,系统应自动发送给用户提醒短信,确保用户第一时间的知情权。用户可以及时查询更新修改的个人征信内容,如果存有异议,则应通过系统提供的投诉功能设置加以反馈,由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举证信息,经系统工作人员审核后作出最后决议。
其次,一旦最终经平台查实,金融机构存在上传用户不实征信内容的行为,甚至出现“专业做鸡十年”等侮辱性字眼,征信平台同样应将此类行为纳入到该机构的征信报告中。毕竟,征信系统本身就分为个人征信与企业征信两大部分,个人征信报告与企业征信报告都应起到倡导诚信、惩治失信行为的同等作用,对个人及企业违法信用之举一视同仁,加以问责,不断提高失信成本,是诚信社会发展的趋势。
综上,对目前金融机构在个人征信报告内容上的自由裁量权划清权责边界,制定更加细化的约束性条款及操作流程,就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用户,赋予其个人征信内容不被任意篡改的合法权利,这是公众对自我隐私保护、信用记录不被他人主宰的发展所需,也关系到社会征信体系在权威性、公正性、透明性等关键指标上不断加以完善,从而形成人人守信、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失信必罚的正向趋势。
责任编辑:王婷
原标题:保护个人征信需约束金融机构自由裁量权